- 保险条款
- 理赔流程
- 索赔资料
- 保障利益
- 投保须知
1. 意外身故保险金申请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2. 意外伤残保险金申请由伤残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评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 医疗保险金和住院津贴保险金申请由医疗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诊断证明、病历本、医疗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若保险金受益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或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可扩展至医疗费用。
1. 投保范围:被保险人应为16周岁至65周岁,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从事建筑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 保险期间: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确定;
3. 保险金额:协商确定;
4. 定价方式:可按照面积或工程造价两种方式计算;
5.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6. 请提供介绍工程项目详细信息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工期计划进度表、工程量总汇清单、工程保险招标书、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文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