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城市中忙碌着这么一群人,他们或许还没有在当地落户,却因为工作、社保和纳税与这座城市产生紧密的关联。这样的群体在给自己购买人身保险时应注意些什么呢?
一、选择的保险产品与个人能力一定要匹配
我们新市民朋友,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首先应该根据自身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衡量个人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之匹配的保险产品。其次要认真了解保险条款,知晓保险责任、缴费期间、保险金额,以及责任免除等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项,在做了充分的了解及评估后再进行投保。
二、保险并不是存款,一定要区分开来
我们购买的保费是为了获得保障责任缴纳给保险公司的费用,退保时是按照保险合同中列明的现金价值进行返还的,并不是您已缴纳的保费总额。对于一些具有分红功能的人身保险产品,其中的收益也是不确定的,不要轻易相信“高收益低风险”等不实宣传,特别要注意个别业务人员以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名义误导销售。
三、重视如实告知的义务
很多新市民朋友因为较年轻,在投保人身险时,轻易听信个别销售人员的言辞,对于健康告知内容没有认真阅读,随意填写,或是心存侥幸心理,可以隐瞒既往病史,这些都是不可取的,有可能给我们日后带来很大风险隐患,如:被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或拒赔等情况发生。
四、投保后的“犹豫期”
在我们投保后,必须要了解“犹豫期”,维护自己相关权利。保险期间为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通常有犹豫期,犹豫期一般指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后15天内,在犹豫期内,我们新市民朋友还可以再次对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进行考虑,避免因一时冲动购买了不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一旦发现与自己投保意向不符等情况,可在“犹豫期”内向保险公司提出合同撤销申请,可全额退还所交保费。可是等犹豫期过后再提出退保,我们将承受一定损失。
新市民朋友因为较年轻,在投保人身险时,轻易听信个别销售人员的言辞,对于健康告知内容没有认真阅读,随意填写,或是心存侥幸心理,可以隐瞒既往病史,这些都是不可取的,有可能给我们日后带来很大风险隐患,如:被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或拒赔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