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25年6月,四川庞先生在车辆投保时,被某机构以“低价车险、高额保障”为由推销相关服务,该机构明确宣称其保费较正规商业车险低30%,且保障范围与正规车险完全一致,诱导庞先生购买其所谓“车险保障”产品。后庞先生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车辆维修费用1万余元,事故发生后,庞先生第一时间联系该机构报案索赔,却发现该机构电话无法接通、办公地址无人值守,已完全失联,庞先生无法获得任何赔付,最终自行承担了全部车辆维修损失。
风险提示:
1.明确产品性质:车辆安全统筹、互助修车、共享保障等均不属于商业车险或交强险,不具备保险保障的合法属性,切勿将其等同于正规保险产品购买。
2.认准合法主体:投保保险产品时,务必选择持有效保险经营许可证的保险公司及其授权的正规渠道(如官方网点、授权代理人、正规中介机构),拒绝向无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投保。
消费提醒:
低价是陷阱,保障是底线,只买持牌机构的正规保险。(四川分公司 胡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