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辞岁迎新之际,2月10日,鼎和保险河南分公司首单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签单成功。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同意,但因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该险种降低了诉讼财产保全的风险,最大程度的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在河南地区的发展有一定的局限,经过我司与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不断地努力和沟通,该单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得到了开封市金明区法院的认可,这标志着河南分公司成功打开了开封市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市场,提高了鼎和保险在河南的品牌认可度,为鼎和保险打开河南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市场奠定了基石。(河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