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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教育宣传月 | 酒驾调包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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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

保险公司承保车辆粤EXXX01,被保险人王某、驾驶人冯某于2023年1月07日03时30分许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标的车在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因行驶不慎,发生碰撞路牌事故,造成标的车及路产受损严重,经我司核定损失超10万元。

 

案件分析:

该案件在夜间高风险时段出险,非被保险人驾驶,车辆受损严重但驾驶员未受伤,在外省偏远地区出险,当地无内部查勘员,案件存疑。为此,保险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案进行调查,经走访事故现场、交警部门,对车主和司机进行警示教育,被保险人王某承认其酒后驾车回家,不慎发生事故,因害怕交警部门处罚,通知朋友冯某来到现场向交警部门和我司报案,谎称是冯某驾车出险,最后该案被保险人王某放弃索赔。

 

风险提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安全驾驶警言已是人所共知,通过该案例警示驾驶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涉险开车,不然终将害人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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