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小李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在保险期间,小李在一次事故中右腿骨折,住院进行治疗。在出院后,小李为早日恢复,未遵医嘱,自行下床进行锻炼,致右腿同一部位再次骨折。随后,小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表示,不能对全额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对于后续二次骨折是由于小李未遵医嘱造成,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分析:
责任免除又称除外责任,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保险人对某些风险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保险赔偿金的责任。责任免除事由可以避免保险责任的无限扩张,是保险合同必不可少的重要条款。在意外保险中,往往将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的行为排出在保险责任范围外。因此,在此案中,小李未遵从医嘱,强行下床锻炼造成二次骨折,对于二次骨折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风险提示:
消费者购买产品前应当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条款约定,除了要熟悉产品保险责任等保单权益外,也要特别注意自身承担的义务、保险责任的免除情形等会影响自身享有合同保障权益的重要部分。保险公司也应该对于有可能影响消费者进行决策的信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消费者披露,进行风险提示。消费者在就医时要严格按照医嘱进行治疗,避免因为未遵医嘱造成伤情恶化,也为后续理赔买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