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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教育宣传月 | 职业类别看仔细,投保别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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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3年2月,客户贾某准备为自己投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在投保时工作人员询问其职业类别,贾某表示自己在航空运输业从业,主要负责行李货运的搬运。工作人员根据其描述按3类职业投保。2022年5月,贾某报案称自己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申请理赔。然而工作人员经过核实,发现贾某实际从事的是物流公司货物搬运工,负责大件货物搬运,属于5类职业,与投保时所属职业类别不符,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案情分析

根据《保险法》十六条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在本案中,贾某长期从事的是物流车间货物运输及装卸工作,与其自述的行李货物搬运工作相差甚大,两种职业类别的风险等级不同,一个为3类职业,一个为5类职业。由于贾某在投保时未如实勾选正确的职业类别,并且后续也未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工种变化,从而产生后续理赔纠纷。

 

风险提示

消费者在投意外保险时,应当根据自身真实工作情况选择符合实际的“职业类别”,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由于 不同职业所面临的的风险不同,保险公司也会针对不同风险的职业推出相应产品,并对投保保费的高低或者能否投保做出相应限制,从而保护消费者权益。当遇到无法确定自身职业类别时,可以及时咨询工作人员科学选择产品,如实告知自身从事的职业,从而避免后续理赔纠纷。

此外,当职业发生变化后,需要及时、主动向保险公司进行职业变更告知,办理相应手续。保险公司会根据职业变动做出是否拒保、是否加收保费或减少保费的决定。如果消费者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交变更申请,将可能影响理赔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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