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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酒驾顶包骗保?三车受损终担责,保险欺诈红线不可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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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例简介

驾驶员陈某表示在驾驶过程中因查看手机分心,致使车辆与路边停放的两辆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派遣查勘员前往现场查勘,并向驾驶员陈某、被保险人谢某及其亲属谢小某了解情况。

二、案例分析

调查后发现驾驶员坐姿异常,且在要求报警时当事人表现出犹豫并拒绝。经深入调查,被保险人谢某最终承认事故实际是其亲属(谢小某)酒后驾驶所致,并试图让他人顶替以骗取保险赔偿。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一章“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免除部分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因此若酒驾后骗保金额达到1万元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三、风险提示

勿隐瞒事故真实情况,以及后驾车,从而制造虚假案件。此类行为不仅将面临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理赔资格的丧失,还可能因涉嫌保险欺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稿:广东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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