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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教育宣传月 | 防范校园非法借贷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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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案例一

小张进入大学后想购买新手机,某校园贷平台宣称,分期月息低至0.99%,小张觉得利息不高就借款1万元,对方要求扣除手续费、平台服务费,实际到手仅8000元,加上滞纳金等,实际利息超过36%变为非法高利贷。小张为了还款从多个校园贷平台贷款,形成了“以贷养贷”式的多头贷,债务滚雪球越来越大。

案例二

大学生张某计划在校园兼职,受诱惑驱使从事“刷单”,最初是购买小额物品,中介也定期支付张某“佣金”,后中介鼓动张某“刷单”购手机,声称可以提高“佣金”,但在成功分期购买手机后,实际使用方拒不分期付款并消失,中介也失去了联系。

 

案例分析

案例一以月息0.99%为噱头的校园贷分期易造成“低息”假象,加上平台服务费、滞纳金等,超过36%变为非法高利贷。

案例二以“刷单”买手机返佣金为噱头,诱惑大学生“刷单”后,手机实际使用方拒不分期付款,以达到骗取资金的目的。

 

风险提示

1.要增强法律意识,树立合理的消费观,抵制超前消费,远离“多头贷”“非法校园贷”,如不小心落入非法校园贷陷阱,及时向学校、家人寻求帮助,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高度警惕“贷款购物”刷单兼职骗局,不参与不明“校园贷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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