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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微课堂|3·15:车险承保莫忽视关键信息,如实告知才是理赔“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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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例:车主李先生为网约车投保车险时,为降低保费,故意将车辆“营运性质”申报为“非营运”。后车辆在营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因投保信息与实际使用性质不符,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条款作出拒赔决定,李先生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案例解读:车辆使用性质是车险承保的核心信息,营运车辆使用频率高、事故风险大,保费核算标准与非营运车辆存在明显差异。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车辆实际使用性质,属于保险法规定的“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醒:

1.投保车险时,务必如实申报车辆使用性质、车架号、车牌号等关键信息,切勿为节省保费刻意隐瞒或虚假申报;

2.网约车、货车等营运车辆,需投保专属营运车险,切勿使用非营运车险承保,避免理赔时产生纠纷;

3.车辆使用性质发生变更(如非营运改营运),需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批改,确保保单信息与实际一致。(河南分公司 贾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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